懷孕超過49天,禁做“藥流”
文章來源:重慶送子鳥醫院 發布時間:2023-04-24
中山大學附屬第六醫院婦產科的一間病房中,手術后的小劉雖已脫離生命危險,可依然蒼白虛弱。回想起那個血淋淋的中午,她仍心有余悸,沒想到本以為小事一樁的“藥流”,由于沒有進行必要的檢查,差點要了她的命。
婦產科專家強調,藥物流產并非那么輕松。事實上由于孕婦的個體差異或用藥不規范,加之藥物本身的局限,若使用不當,輕則達不到流產的目的,重則大出血賠上性命。
懷孕超過49天,禁做“藥流”
上面提及的小劉今年25歲,已是一個2歲小孩的媽媽,3個月前她發現月經沒有按時來,以為是工作太累,也沒放在心上,直到有了妊娠反應之后才恍然大悟。聽說附近的私人診所可以做“藥物流產”,拿幾片藥回家吃就行了,吃了藥還可以正常上班,“就像來一次月經”,小劉興沖沖去到那診所,在簡單的詢問病史后,做了一個尿檢,確診懷孕之后,診所醫生便開了幾片藥,交代服藥方法后便把她打發走了。服藥后第三天上午,小劉突然覺得右下腹撕裂樣痛,下身血流如注,被送到中山大學附屬第六醫院急救,醫生給她做了鉗刮術,鉗夾出一約3個多月的胚胎和胎盤及胎膜組織。小劉終于從“鬼門關”被拉了回來!對于小劉的遭遇,中山大學附屬第六醫院婦產科主任張帝開教授指出,藥物流產并非如小診所所宣傳的那樣“簡單”,藥流應用有嚴格的指征,首先必須確診為正常宮內妊娠才可進行藥物流產。進行藥物流產前,必須到正規醫院做婦科檢查和盆腔B超檢查,確診為正常宮內妊娠后方可用藥。
張教授強調,必須是懷孕49天之內的婦女才能進行藥物流產。藥物流產的效果與服藥時懷孕的天數有很大關系,懷孕天數越少,藥物流產效果越好。
此外,有青光眼、高血壓、哮喘、血栓栓塞病史及過敏體質者均不宜進行藥物流產,因為所使用藥物可誘發或加重疾病。帶環妊娠者亦不宜進行藥物流產,應在人流術的同時做取環手術。
藥物流產,慎重對待
據張教授介紹,流產藥物的引進和使用源于上世紀90年代。的確,與人工流產相比,藥物流產避免了手術器械對生殖器官的損傷,而且痛苦小,易于讓人接受。加上不少未婚女性意外懷孕不敢聲張,便悄悄用藥。而有些所謂“過來人”,更是不當回事地自行用藥。“事實上,藥物流產并非那么輕松。由于孕婦的個體差異或用藥不規范,若使用不當,輕則達不到流產的目的,重則賠上性命。”
張教授強調,藥物流產只有在具備刮宮手術、輸液、輸血條件的醫院方可使用,用藥后必須嚴密隨診。藥流過程中,應按醫生詳細交待的服藥方法操作,服完最后一次藥物后應在醫院觀察6小時,除注意血壓、脈搏、藥物副作用外,所排出的大小便均需保留在干凈便盆內,由專人檢查有無孕囊排出。如排出孕囊前后有活動性出血,可予宮縮劑或立即刮宮止血。
張教授指出,藥物流產需要慎重對待,搞不好就很容易大出血,危及生命。有些病人反復做藥物流產,缺乏必要的檢查和善后措施,導致多次流產后盆腔內的慢性炎癥和粘連,甚至引起大出血,危及生命的嚴重后果。他強調,藥物流產必須在有條件的醫療機構中進行,患者本人應該對整個藥流過程有詳盡的了解,以確保安全流產。
Tips
藥流相當于小產,
一樣需要休息
藥流不是一次月經,相當于一次“小產”,因此在藥物流產后應注意休息,而且1個月內禁止游泳、盆浴及房事,以免發生上行性感染導致子宮內膜炎或盆腔炎。
張帝開教授表示,藥流后,還應留意月經恢復情況,月經一般在藥物流產后1個月恢復,如果超過45天仍未恢復,經量極少或過多,應到醫院檢查是否流產不全。
- 上一篇:決定體屬于媽媽們的網絡句式
- 下一篇:墮胎丸也是一種藥物流產